(中央社台北27日電)蘋果公司再度尋求美國法院禁售三星電子公司的產品。這些產品在加州法院審理這兩家公司第1項專利審判時是爭議所在,現在已不在市場販售。
蘋果(Apple Inc.)昨天要求美國加州聖荷西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禁止三星(SamsungElectronics Co.)銷售超過20款的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如Galaxy S 4G和Galaxy Tab 10.1。去年陪審團認定這些手機和平板電腦侵犯蘋果專利。
雖然高蘭惠駁回蘋果在2012年判決後提出禁售三星違反專利裝置的要求,但聯邦上訴法院11月18日為蘋果針對某些三星產品尋求禁令清除了障礙。
蘋果在昨天提出的訴狀中說:「三星宣稱已停止銷售被認為違反專利或圍繞蘋果專利設計的特定款式,但一點都沒有減少蘋果尋求禁令救濟的需要。因為三星經常在市場推出新產品,禁令對於提供蘋果所需的救濟以打擊三星未來產品違反專利很重要,因為這些產品可能只是在顏色上與已發現違反專利的產品不同而已。」
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說,蘋果可以修改其要求,以專注於2012年審判的論點,像是違反多點觸控技術等智慧型手機功能的專利。根據法院意見,蘋果不能因為三星侵犯專利設計而封殺三星的產品。
這全球兩大智慧型手機製造商在全球市場主導權爭奪戰中,已花了數以億計美元的法律費用互控對方抄襲自己設計的功能。根據研究機構國際數據資訊(IDC),在2011年首先挑起專利戰火的蘋果,今年第3季市占率13%,三星則是31%。
三星發言人葉茨(Adam Yates)並未立即回覆尋求就蘋果這項要求作出評論的電子郵件。(譯者:中央社簡長盛)10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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